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轉任,指適用不同任用法規之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三者之間相互轉任者。 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人員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15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15 條. 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時,如其曾任職務等級較現職所銓敘審定職等為高者,高資可以低採。 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依法採計作為取得任用資格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15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15-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15 條. 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時,如其曾任職務等級較現職所銓敘審定職等為高者,高資可以低採。 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依法採計作為取得任用資格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15-全國法規資料庫〉
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八十八年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三項修正規定,使公務人員原任聘用人員年資,依八 ... 之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八十四年施行細則)及八十七年一月十五日 ... 更多資訊〈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2017年2月24日 - 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人員卸職後,依法再行擔任政府機關各官等職務者。 第3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應以其所具該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5 條(87.01.15 版) - 法源法律網 ... 檢視現行法規,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民國87 年01 月15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5 條, 已銓敘審定官等未銓敘審定職等俸級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5 條(87.01.15 版) - 法源法律網 ...〉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人員. 卸職後,依法再行擔任政府機關各官等職務者。 第三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應以其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重. 新銓敘審定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銓敘部部務會議通過研修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草案 本(九十一)年七月十日銓敘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 ... 第十五條條文,嗣配合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增訂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 ... 更多資訊〈銓敘部部務會議通過研修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草案〉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2011年11月2日 -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俸給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 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人員卸職後,依法再行擔任政府機關各 ... 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以原職等任用人員,仍敘原俸級,指依法銓敘合格人員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2020年2月26日 -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 ... 中華民國84年12月26日考試院(八四)考臺組貳一字第09383號令修正發布第15條條文 本資料僅 ... 更多資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