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稅秘笈-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 ...
3517 生存之配偶於申報遺產稅時,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應 ...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論是夫或妻任何一方死亡,只要是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先過世,生存的一方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節省遺產稅,計算方法 ...
民法§1030-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 ...
認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例如:甲乙離婚後雙方財產扣除負債,甲剩餘200 萬元,乙剩餘80 萬. 元,2 人財產差額為120 萬元,則這120 萬元依前開民法規定應平均分配,因. 此乙可以向甲請求60 ...
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0年5月26日 - 因此,被繼承人死亡,配偶依前揭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可就被繼承人及生存配偶之財產及債務明細填報請求權計算表,並檢 ...
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 蓮花地政士事務所
民法第1030-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左列財產不在此 ...
生存配偶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被繼承人財產中 ...
法規名稱:, 生存配偶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被繼承人財產中取得之部分非屬課徵標的物. 公發布日:, 民國102 年11 月14 日. 發文字號:, 臺稅財產字 ...
計算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配偶取得被繼承人 ...
A:按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 ...
怕婚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4個錯誤認知– 工商時報
2019年8月23日 - 依我國民法規定,在幾種狀況下,夫或妻的一方可向他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夫或妻一方先死亡、離婚、結婚無效、婚姻被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