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 四類噪音管制區。 二、音量:以分貝(dB(A))為單位,括號中A 指在噪音計上.

噪音管制標準

本標準依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四類噪音管制. 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