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標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更多資訊〈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 ... 第四條公立國民小學或鄉(鎮、市、區)公所(以下簡稱委託人),得委託依法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團體(以下簡稱受託人)辦理公立課後照顧班或公立課後 ... 更多資訊〈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 ...〉
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二、新北市所屬各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服務),其課程規劃應本多元活潑之原則,內容兼顧作業輔導、生活照顧及團康與體能活動 ... 更多資訊〈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 2019年8月31日 - 一、本補充規定依據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以下簡稱部頒標準)第十四條訂定之。 二、本服務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 ... 更多資訊〈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
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輔導服務實施計畫公告版 二、普通班課後輔導班:依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辦理。惟學校可因服務. 生活自理困難或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學生依本計畫規定申請助理 ... 更多資訊〈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輔導服務實施計畫公告版〉
八德國小教務處- 課後照顧班 - Google Sites 二、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者,應依相關法令及本補充規定辦理。 三、公立課後照顧服務班自開學日起一週內(含例假日)開班為 ... 更多資訊〈八德國小教務處- 課後照顧班 - Google Sites〉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 單位:國中小教育組. 一、依據:本署前自92年8月1日起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 更多資訊〈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茲修正「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 茲修正「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第11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更多資訊〈茲修正「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