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行政院得依對等原則, 許可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前項設立許可事項,以法律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7-全國法規資料庫 前項以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商務或工作居留,居留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得申請延期: 一、符合第十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7-全國法規資料庫〉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四、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於出生後一年內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五、依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Wikiwand 1989年2月,中華民國法務部公佈了第一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暫行條例草案》,並於1992年7月經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 概括. 該條目自立法以來曾經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Wikiwand〉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兩岸關係條例》,是中華民國在國家統一前為規範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即中国大陆)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法規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國人事法規釋例 ...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時間:, 104.6.17.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701號令修正公布第18 條;增訂 ... 更多資訊〈法規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國人事法規釋例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9條之3條文 - 立法院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9條之3條文,並修正第9條及第91條條文,於108年7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在於將特定公務員退離職後赴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9條之3條文 - 立法院〉
行政院會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7條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今(31)日通過大陸委員會擬具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7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配合「軍人撫卹條例」修正 ... 更多資訊〈行政院會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7條修正草案〉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20年2月29日 - 中華民國81 年7 月16 日 制定96條: 中華民國81 年7 月31 日公布1.總統(81) 華總(一) 義字第3736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96 條: 中華民國81 年9 月18 日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86 條(99.09.01 版) - 法源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經濟部許可,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其投資或技術合作之產品或經營項目,依據國家安全及產業發展之考慮, ... 更多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86 條(99.09.01 版) - 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