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性別平等教育法》是中華民國政府在2004年6月23日制定公布的法律。總則中說明此法的目的為:「 ... 在實際施行方面,有許多學校將之前的性教育、貞潔性教育課程結合為性別平等教育,但是因為不了解性別平等 ... 《司法院釋字第161號解釋》解釋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所定法規生效日期之起算,應將法規公布或發布之當日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