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法

公司經股東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或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 ...

Subject

第3款、概括讓與/概括承受,及股份轉換等。企併法上的「收購」,指公 ... Subject中,讀者要特別注意公司法第185條的營業讓與的型態、股份轉換與. 股份交換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