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稿之撰擬

(2) 「稿」為公文之草本,依各機關規定程序核判後發出。 2. 擬辦方式:. (1)先簽後稿:. 甲、 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 乙、 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丙、 牽涉 ...

公文製作要領

機關團體對外發文前所擬之草稿,依據分層授權、相關法令、案例等以公文程式條例撰寫,之後據其核判程序發出者,則稱之為「稿」。 二、簽稿之擬辦方式:. 先簽後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