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對於貪污治條例的法律認識!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2007年8月7日 - 其次,公務員須瞭解《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中「瀆職罪章」的規定,是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圖利罪」,而《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也處罰「 ... 在適用該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還應注意「違背職務」及「賄賂或不正利益」的意義。

貪污治罪條例

2011年12月5日 - 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六條之罪。 ... 有調查、追訴或審判職務之人員,犯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罪 ...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修正施行後一年內自首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貪污治罪條例

第2 條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其受公務機關 ... 第6 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第7 條有調查、追訴或審判職務之人員,犯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五條第一項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