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36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 ...
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 - 勞動部
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自107年3月1日生效。
一、依據勞動部107年2月27日以勞動條3字第1070130320號公告。 二、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 ...
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十、要派契約:指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就勞動派遣事項所訂立之契約。 第3 條 ... 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例假 ... - 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如何與一般正常工時或彈性工時配套執行? ... 八週彈性工時(第30條第3項):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 ...
加班輪班間隔例假備查 - 勞工處-申辦服務
三、勞動基準法第36條例假調整: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 ... 法第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第34條第3項、第36條第5項,及施行細則第20條)
最新消息-修正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
2019年12月2日 - 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2日以勞動條3字第1080131299號公告修正發布,增列「冷凍冷藏倉儲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解釋令,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1日 ...
2016年9月23日 - 一、核釋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該例假之安排,以每七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至少應有一日 ...
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
勞動基準法第36 條所稱之「一日」,原則係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 時. 之連續24 ... 答:依勞動基準法第36 條第3 項規定,「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 計入第三十 ...